消炎颗粒、消炎利胆片等。
带有濒危动物名称的,如虎骨麝香膏、人工虎骨粉、虎骨酒。
带有“灵”字的,如咳喘灵、鼻炎灵、清开灵、银屑灵、通便灵、迈之灵等。
带有“宝”字的,如男宝、女宝、血宝、肾宝、通脉宝、脑力宝、小儿至宝丸等。
带有“强力”字样的,如强力枇杷膏、强力定眩片、强力天麻杜仲丸、强力清脑素片等。
带有“速效”字样的,如速效救心丸、速效牛黄丸、速效止泻胶囊等。
带有人名的药品:季德胜蛇药、马应龙痔疮膏、赵南山肚痛丸等;涉嫌封建迷信色彩:天王补心丹。
追问:使用多年老药名为何突然要改?
风油精、云南白药这类使用多年、大众耳熟能详的中成药面临改名风波,令许多人感到不解。在征求意见稿中,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之所以要出台这个规定,是为加强注册管理,进一步规范中成药的命名,体现中医药特色,尊重文化,继承传统,特制定本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是在既往中药通用名命名的技术要求、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成药命名现状,结合近年来有关中成药命名的研究新进展而制定。
国家食药监总局强调,该指导原则不仅适用于中药新药的命名,也适用于对原有中成药不规范命名的规范。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过渡时间应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那么今后中成药名称将如何拟定?对此国家食药监总局建议,将传统文化特色赋予中药方剂命名是中医药的文化特色之一,因此,中成药命名可借鉴古方命名充分结合美学观念的优点,使中成药的名称既科学规范,又体现一定的中华传统文化底蕴。但是,名称中所采用的具有文化特色的用语应当具有明确的文献依据或公认的文化渊源,并避免暗示、夸大疗效。
据了解,该征求意见稿已经于2月15日截止,目前已有部分企业通过各种渠道与国家食药监总局进行沟通,这些企业表示规范管理药名确实可以遏制部分夸大疗效产品对消费者的误导,但对于有口碑的老字号品牌不应“一刀切”。
预测:将给药企带来哪些影响
一纸改名规定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首先,企业担心自己经营多年的知名品牌将被国外同行注册。其次,中医药专家推断,若按照中药名称新规实施,就意味着许多家喻户晓的老字号将受到较大影响,以云南白药为例,如果改名了,那么其115年树立起来的品牌、声誉、公众认知或将坍塌,预估损失将超过100亿元。
第三个影响就是,改名意味着产品包装材料、说明书、小盒、纸箱、标签通通需要变更,无形中加大了成本。更令企业头痛的是,还要花费大量人力、财力进行二次市场培育,让消费者知道更名后的产品就是原来用惯了的老药。
第四个影响就是注册费。按照以往规定,药品更名需要到当地食药监局重新注册,这对于企业来说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以北京为例,一个产品的注册费就是6000元,如果企业有二、三十个产品涉及改名,那么仅注册费就得花上十几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