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会员企业文化建设,建立稳定的协会信息传播渠道,扩大行业信息流量,丰富协会内部刊物《平台》版面和协会网站内容,交流企业发展最新动态、分享会员单位信息与成果,经理事会研究同意,协会将建立通讯员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队伍组建
通讯员队伍以本协会全体会员企业为单位,采取企业(公司)推荐方式。要求每个会员单位推荐一名通讯员,协会审查同意后,颁发《广东省医药企业管理协会通讯员证书》。
二、通讯员基本要求
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本企业文化,善于捕捉本企业新闻线索,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责任感,乐于为医药行业发展做奉献。
三、通讯员职责
1、按时参加广东省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交流等通讯员活动。
2、以通讯报道、情况反映、经验交流等方式,及时撰写和报道反映本企业或其它企业社会等以医药改革、生产、流通、经营为主线的最新信息和事件的文章。
3、工作严谨、认真、负责任,通讯报道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
四、推荐工作
建立通讯员队伍,是扩大企业信息交流,更好发挥协会职能作用的重要途径。请各会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通讯员的选拔推荐工作,并对通讯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对于不能认真履行通讯员义务的,其所在单位应予及时更换。
五、协会联系方式
协会联系人:陈洁芳、李佩雯、李彦涛,电子邮箱:gdyiyaoqixie@163.com,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9号羊城创意产业园3-23A,联系电话:020-38057225
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填写《广东省医药企业管理协会通讯员推荐表》,并于4月21日将表格发至协会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医药企业管理协会通讯员推荐表》
广东省医药企业管理协会